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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检测公正声明

Fair statement

为实现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转及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公正,上海聚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严格遵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和《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要求,
特作如下声明:

1 . 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 不参与和检验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不参与任何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诚信性,不
参与和检验检测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的活动;
3 . 不接受来自内、外部的任何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干预,抵制国家明令禁止的商业贿赂;
4 . 坚持守法诚信,客观独立、科学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的客户一视同仁,保证向客户提供同样的工作和服务质量,杜绝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发生;
5 . 严守公司保密制度,对在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不包括《信息报告目录》所列事项);
6 . 有效处理客户的投诉,对相关人员采取回避措施;
7 . 不聘用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法律法规禁止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和/或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检验检测人员;
8 . 按照资质认定等部门的要求完成年度报告及信息统计。预见和应对公众对检测数据和结果、服务和运行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在检验检测、服务、运行中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以及
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9 . 接受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监督,愿意承担因公正性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的民事责任。因自身原因导致检测数据、结果出现错误、不准确或者其他后果的,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报告的

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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