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检测
上海市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托幼机构的卫生,确保托幼儿身体健康,为实现量化控制要求,特制定《托幼机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等的卫生要求及检测方法》作为托幼机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因素卫生学评价的依据。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规定了托幼机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等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适用于各类各级托儿所、幼儿园等托幼机构。 托
- 检测周期: 7-15个工作日
- 售后热线: 4008-519-619
- 客服热线: 021-32211020
- 服务对象: 托幼机构
- 收费依据: 检测参数及样品个数
- 品牌机构: 上海聚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